关于加强 2026 年高、中考期间噪声污染管控的公告
为做好2026 年高、中考期间声环境质量保障工作,为广大考生营造安静的复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海北州2026年普通高考安全工作方案》相关规定,我州将在5月20日至6月24日期间加强噪声污染管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除抢修、抢险、应急作业外,禁止夜间(22 时至次日 6 时)进行施工作业。
二、禁止在12 时至14 时、18 时至次日8 时之间及高考(6月7日至10日)、中考(6月21日至23日)日全天在居住区内进行产生噪声、振动的装饰装修作业。
三、在街道、广场、公园、校园、体育场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露天集会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自觉严控音量、严控活动规模和时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
四、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
五、文化娱乐、体育、餐饮等场所的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降噪措施,从严管控营业时间和经营音量,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六、排放工业噪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减振、降噪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段,最大限度减少振动、降低噪声排放。
七、6月 7日至10 日(高考当日)、6月 21日至23 日(中考当日),考点周围500 米范围内,禁止进行施工作业,严禁机动车鸣笛和其他各类产生噪声扰民的行为。
八、管控期间全面开展噪声隐患排查整治,对临近学校、居民区的建筑工地、工业企业、娱乐场所等重点噪声源加大巡查力度,对发现的噪声扰民行为当场制止、依法处置,对拒不整改、屡改屡犯的从严查处。
九、对发现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可拨打12345 市民服务热线进行举报。
望各单位和广大居民朋友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做好高考、中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州、县教育、公安、生态环境、住建、城管、交通、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噪声污染日常巡查与执法监督管理,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海北州生态环境局
2026 年 6 月 1 日
拟稿:州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编辑:刘永昌
审核:周继涛
监制:周 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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