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青海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核定技术规范》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海北州第一批“十五五”初始排污权核定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10月13日公示期间企业如有异议,可向海北州生态环境局申请复核。
联系电话:0970-5965112
附件:海北州排污单位初始排污权核定结果公示(第一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