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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公示:海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海晏县乡村振兴示范点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示

编辑:stadmin 发布时间:2026-07-08 11:50 信息来源:海北州生态环境局 阅读次数:次 字号:【默认大中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2026年7月8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70-5965112   

通讯地址:海北州西海镇瓦颜路8号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海晏县乡村振兴示范点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北生〔2026〕37号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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