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海北州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海北州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指南

海北州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单位编制《海北州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海北州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查阅《指南》

海北州生态环境局综合科负责指导、监督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咨询联系方式:0970-5965100  

、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州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2、州生态环境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能;

3、州生态环境局工作部署及执行动态;

4、环境保护规划;

5、环境质量状况;

6、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

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受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结果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的项目、依据、条件、程序和结果;

8、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单位查阅。联系电话5965100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最晚在信息产生后的 30 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单位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单位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的,本单位将依法处理。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单位内网网站上查阅《依申请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依申请目录》范围内,可申请向本单位获取政府信息。

  (二)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为州生态环境局综合科;

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8 : 30 — 12:00,14:30 — 18:00 );

受理机构联系电话 5965100;

通信地址:青海省海北州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810299。
    (三)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的,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依申请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取号,本单位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
    1. 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申请人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 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当场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