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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海北州祁连县扎麻什乡供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查公示

编辑:stadmin 发布时间:2025-07-23 18:00 信息来源:海北州生态环境局 阅读次数: 字号:【默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海北州祁连县野牛沟乡供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723日-2025727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70-5965112   

通讯地址:海北州西海镇瓦颜路8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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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祁连县野牛沟乡供水建设项目

海北州祁连县野牛沟乡

祁连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青海惠宁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供水规模430.65立方米/天。建设内容为新建水厂一座(日处理能力500立方米/天),引水口1座,蓄水池1座等以及其他相关附属配套设施

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管线开挖等范围,充分利用周边民房和已有道路作为施工营地和施工道路,不得随意增设。做好土壤剥离、植被养护工作。施工结束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并根据周边生态环境特征进行生态恢复。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物料堆放覆盖、施工区域洒水等控尘措施。规范设置施工物料运输路线,加强运输车辆养护,物料封闭运输。施工期无组织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中二级排放浓度限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涉水施工采取分段围堰导流方式,避开丰水期,最大限度减少涉水施工时间。产生的冲洗废水、管道试压废水、基坑涌水静置沉淀后回用或抑尘。运营期产生的反冲洗废水通过管道排入野牛沟乡污水处理站。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施工设备维护保养,保持设备良性运转。优化施工时段和方式,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间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落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规范处置各类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土石方全部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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